我是湖南人,2002年与前夫在广东注册结婚,03年生了一个女儿,我跟前夫2007年2月在广东办理了离婚手续,女儿至今跟着前夫在广东过。前夫现在已经结婚了。2007年我离婚后回到家用自己的房产将户口独立了出来(以前户口是和我娘家人在一起的),上面显示未婚。我现在谈了个男朋友,他家是湖南农村的,我们很相爱,目前准备结婚。可因为他父母都有病在身,他不想让他家人知道我的过去。
我想请问一下知道的朋友们:如果我们去办结婚证,要怎么样才能避开他村委会知道我的过去?还有就是我们还可以要个小孩(他未婚),准生证办理该如何操作?谢谢各位朋友了,给你们敬礼!
我在网上查了很多相关资料。
如果我和他在他们县民政局拿结婚证,然后我再回我的家乡办理准生证,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