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分别是什么?

如题所述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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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09

一、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扩展资料: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在《公司法》第37条、第46条中有明确规范,同时这两条也规定两会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首先,这里的“其他职权”主要包括公司法未规定的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抵押借款、捐赠等经营管理事项。这些事项也是公司运行过程中的大事,有必要根据重要程度、金额大小、所占比重等因素合理分配给股东会或董事会行使。

其次,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况下,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调节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权利边界。

但是,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有且只有公司股东会才有决定权,这是股东会的法定权利,公司章程将股东会的法定权利规定由董事会行使,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该类条款无效。

最后,上述其他职权分配给股东会或董事会之后,可根据决策事项的重要性的不同,细分为一般决策事项(简单多数通过51%以上)或绝对多数决策事项(如⅔以上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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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0-30

一、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董事会的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扩展资料

一、股东大会的权利:

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机关,不仅要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而且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董事会的权利:

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东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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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1.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提起诉讼;
  (七)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5-11-14
从原则理论上来说明,股东会是当初投入本钱的股东们所召开的会议。他们主要的职权是对公司的盈利,财务进行考查;对董事会的人员任用进行筛选,任聘。他们是公司的持有者,但他们不营运公司。股东拿取的凭股份所分得的公司利润和分红,不是工资。

而董事会则是经股东招聘,任用而成立的,专门负责经营股东所成立的公司的高级管理,策划人员。他们经股东授权,可以对公司进行项目投资,市场策略的决裁以及公司人员,资金的调动。他们是公司的经营者,但他们不拥有公司。董事获取的仍是公司的工资和奖金,他们有任期和合同。也就是说,董事其实是高级打工皇帝,他们也还是有机会被解雇的。

但针对中国而言,这两个词已经被大多数人们等同了。这是由于中国人的传统思想,认为“力不到,不为财”,既然自己已经付出了本钱,就应该亲力亲为去操作管理(如果他们有操作权)。还有就是因为中国人的猜疑心,对别人不信任,害怕一旦把权力交出,别人就把自己的本钱吞了或亏了。所以在中国的公司,股东会一般都是兼任董事会职务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