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乌鲁木齐的农民工工资无处可诉

新市区劳动检查大队他只是把老板现有的,无争议的资金按40%发放了,起先没有劳动检查大队我们一样也可以拿到40%的工资,我们等了20多天结果是一样的,我们先后去过市里很多部门,,他们都无能为力,唯一的办法是要把老板告上法庭,可是我们只有仅有的那点经济在哪里还能耗多久,人的经济能力,和意志力一点点的被击垮 ,之后一个个的只有拿着欠条回家,劳动检查大队,劳动保障局,如何保障人民工资,何为保障,大老板为什么要把工程包给一个没有资质的老板,如今她亏了钱,难道工人跟着亏吗,亏不亏谁会知道?当初为何没有工程承包工资保证金,,,,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工作证就足够了),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的主要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4、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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