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馨怡揽月开发商乱收费问题寻求帮助,请相关清楚法律、维权方面的人事详细解答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馨怡揽月商品房按合同2013年12月31日交房,如今推到2014年5月31日。开发商不谈延期赔偿,还狮子大张口提出许多不合理费用。电力配套费110元每平方米、暖气初装费95元每平方米、电费500每户、水费500每户、装修押金2000元每户、垃圾清运费600元每户、物业费每户一年1500元左右,每户算下来拿到钥匙还要交30000--40000元。可笑的是收这么多费用,房子验收证还没有批下来,用的是临时电!楼的周围还是土地!绿化
门卫等相关配套设施都不具备!电梯运行起来有不明噪音存在安全隐患!如何让业主信服?开发商怎么好意思要钱,怎么敢说交房?今天,上百户业主由于气愤拉上横幅在矿工路西段陶瓷厂桥头该黑心开发商售楼处维权。看到的请转发,帮助这些业主寻求维权途径。
我们该通过何种有效途径维权?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馨怡揽月商品房按合同2013年12月31日交房,如今推到2014年5月31日。开发商不谈延期赔偿,交房期间强收电力配套费110元每平方米、暖气初装费95元每平方米、物业管理每月1.15每平方米(一年1500元左右)电费500每户、水费500每户、装修押金2000元每户、垃圾清运费及装修管理费600元每户等,每户算下来拿到钥匙还要交30000--40000元。

我市2010年实施的《关于规范平顶山市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中第三条规定,商品房住宅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道路、供水、供气、供热、照明、排污、排洪、消防、绿化、环卫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用以及经批准按规划要求建设的物业管理用房,公共非机动车车棚、公厕等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和国家规定允许的各项收费一律纳入商品房销售价格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之外违规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得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追加房价之外的任何费用(政府依法调整税费的除外)。2010年8月出台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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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01
开发商以该收费标准实施乱收费,他肯定会逾期交房,各业主就要以开发商违约交房,联合提起“商品房销售合同”开发商违约责任诉讼,以此达到维护自身权益。
第2个回答  2014-06-01
去政府上访吧,不然解决不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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