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毕业至A城市国有企业工作,2013年离职至B城市,2014年又离职到C城市【均是国有企业,期间户口一直在A城市单位的集体户口上,档案随工作转移】。现在在C城市办理户口转移时,需开具《干部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信》~~经咨询,A城市单位以从未开过类似证明而拒绝,B单位以户口不在该单位而拒绝~~~求问,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