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消防未验收合格,而且没有营业执照。在没有告知商家,就和我们商家签订了联合经营合同。我们去年以商场消防不过关,没有营业执照,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但是法院判决结果是驳回上诉请求。我们现在几家商家想上诉。请问还有上诉的必要么?难道商场没有消防证,而且是在我们上诉之后才补办的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商场还不是属于违法经营么? 好心人帮忙呀!
条件就是商场提供地方,以扣点的方式收取租金。装修还是我们自己花钱搞的。现在我们也只是要求解除合同。
追答地方商场已提供,问题是合同有没有注明需要证照齐全?法院判决驳回上诉请求的理由是什么?既然商场开不子,没生意,其实商场也就没有收租的理由,建议协商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