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十三薪合法么

如题所述

单位的十三薪属于单位的年终奖,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十三薪的内容,劳动者可以维权,要求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如未约定十三薪,则属于公司内部管理行为,劳动者不可以维权。年终奖只是工资的一种组成方式,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必须以这种方式来发放工资,但工资金额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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