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权利性质出让

如题所述

有人可能会注意到不动产产权证上会写上“出让”、“私有”、“划拨”等等。那么房产证权利性质出让是什么意思?对以后的使用有没有什么影响?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产证上的“私有”是指房子产权性质,意思是私人所有,而“出让”是指土地性质,意思是这房子上的土地是出让地。由于中国法律规定,土地是属于国有的,私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占有权,因而国家对土地的处分权,有自己特色,比如把地分为划拨地和出让地;如果你的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对以后使用影响不大,只要国家不征地。
      《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出让的意思:
      1: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2: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3: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
      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
      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
      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
      土地使用权
      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
      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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