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讲座属于( )。

A. 群众性活动
B. 小组活动
C. 个人活动
D. 兴趣小组

【答案】:A
本题考查的是课外活动的组织形式。群众性活动又称集体活动,它是组织多数或全体学生参加的一种带有普及性质的活动。具体的活动方式有报告会、讲座、演讲、社团、纪念日活动、文艺主题会、晚会、墙报和黑板报、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看电影、参观、访问、游览、表演、各项竞赛、公益劳动、文娱训练、体育锻炼等。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讲座是有一种普及性的活动,属于群众性活动。A项正确。
B项:小组活动的特点是小型分散,便于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能满足学生不同的兴趣、爱好,使学生得到更多的学习和锻炼的机会。人数一般以10-20人为宜,成员主要为对该项活动有兴趣的学生。与题干不符,排除。
C项:个人活动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的独立活动。与题干不符,排除。
D项:兴趣小组就是给予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形成的小组。与题干不符,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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