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的声韵

如题所述

诗词的声韵如下:

汉语有一个与世界上普遍使用的拼音文字显著不同的特点,就是使用单音节字,字与字之间搭配组成词,由词再组成句,由句再组成文。

因此,对中国文学来说,最基本的成分就是字。要想文章流畅、声韵和谐,读起来朗朗上口,首先就要考究字以及字与字之间的声律,这在可以歌唱的诗词中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诗词的语言要有乐感:诵唱时金声玉振,听读时抑扬悦耳、声调悠扬,这才是诗词的佳境。

声律的重要性,首先是陆机在《文赋》中提出的:“暨音声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作为文章的外在形式,声音的高下更迭非常重要,他就像物体外表的色彩一样,没有它就会黯然失色。

刘宋时期著名的文章家和史学家范晔在给外甥的信中也谈到声律的重要性,他认为论文作诗,首先要“性别宫商,识清浊”,而“观古今文人,多不全了此处,纵有会此者不必从根本上来”(《狱中与诸甥书》)。

到了齐永明年间,诗歌声律上的要求首先被周颙和沈约提了出来:周颙的《四声切韵》,沈约的《四声谱》从理论上皆系统地对此加以阐述,诸如“四声”、“八病”等。谢朓、王融等名诗人则在创作上加以呼应,产生了对后世影响巨大的“永明体”。

到了唐代,初唐诗人沈佺期、宋之问又在此基础上“回忌声病,约句准篇”,使律诗不仅在音韵对仗、起承转合方面形式更加缜密整齐、新巧工致,而且符合粘附的规则,使律诗完全定型。从此以后,律诗作为音韵协调、对仗工整的新体诗逐渐取代古体,成为中国古典诗词创作中主要的体裁。

律诗定型后,唐以后的中国古典诗人更加讲究声律之美,杜甫说自己“老来渐于声律细”,又说自己“新诗改罢自长吟”,所谓“长吟”看看能否朗朗上口应当是其主要方面。

王昌龄在《诗格》中强调了对仗的重要,并把诗歌的对仗分为五类:“一曰势对。二曰疏对。三曰意对。四曰句对。五曰偏对”。宋代的江西派,明代的前后七子,清代沈德潜的格律派对诗歌的格律声韵从理论到创作实践则提出更多、更为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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