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托人办事,事没办成,钱怎么要回来?

如题所述

在委托办事失利后,如何明智地追讨资金?马亚轩律师的见解为您的困扰提供了指南:



    不当得利的法律追索:中间人收取的费用若未经合法途径,如郑某诉赵某案例中的10万元,可通过司法途径起诉索回。
    识别诈骗陷阱:若受骗于虚构身份的欺诈,如郭向东案中的640万元,及时报警揭露其诈骗罪行,以便保护自身权益。
    受托人滥用信任的诈骗:如王某某声称能办入学却未退款,这种将钱款用于个人而非约定事务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面对这类情况,务必根据法律路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步都合乎法理。


王某某诈骗案,其非法占有意图明确,通过欺诈手段犯罪,(2017)京0107刑初375号是此案的判决依据。


当受托人擅自挥霍或私用钱财,同样构成诈骗,如郝某行贿案中,张某和岳某不仅涉及诈骗,还触犯了行贿罪。(2015)海刑初字第851号


行贿案例如王晓刚案,通过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最终被判行贿罪,(2018)京03刑终492号。


行贿行为的特征:通常涉及层层转请托,中间人与受贿人之间的联系较为隐蔽。明确意图谋取利益时,行贿可能构成犯罪;否则,法律后果需谨慎评估。


最后,当面对中介机构时,务必警惕诈骗或不当得利,分辨对方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以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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