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入职已1个月了,公司一直没有和我有签劳动合同的意向.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已的权益.
2)我月工资是5000块/月,劳动合同应该按多少金额来签订?
3)我可算公司的高级职员,劳动法有规定公司应该为我们办理哪些社会福利?
谢谢楼主.
但是还有一点不明.就是一般工厂与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都是按照员工的工资标准770来签订的.如果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是按员工工资770还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3090)来赔偿?甚至有没有可能按实际工资来赔偿?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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