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但是没有交违约金(公司培训的,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的违约金),公司不给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公司要求交的违约金,我拿不起,不想交怎么办?
这个违约金是这么产生的:公司派我出去培训,出去之前要求签5年的协议,我工作了1年就不想干了.到现在我已经递交辞职报告一个月了,但是公司说不交违约金不给办离职手续.我不想交违约金,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你要搞清楚,是否就是专项培训费用;
如果不是,是不用交的;
对培训费赔偿问题,具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如果企业确实对职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

二、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除非职工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而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则有权要求其赔偿有关培训费用。

三、劳动者在符合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不得要求其赔偿培训费;除非职工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在适用期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在合同期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四、关于具体如何赔偿的问题,可按培训劳动合同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但培训合同与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赔偿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约定,否则无效。因培训费赔偿问题而发生争议的,可由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五、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办法是: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劳动者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附:相关案例

案情回放

某公司招收10名工人后,出资2万元对其进行为期10天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其中一名工人张某在试用期内工作10天觉得工作吃力,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另一名工人李某在试用期内由于不慎违反操作规程,将价值4000元的毛坯件损毁,担心将来再出现类似问题而赔不起,也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名工人刘某工作1年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工人赵某工作2年合同到期,要求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公司认为赵某技术水平高,提出与其续签合同,赵某不同意,公司则要求其退还2000元培训费,借此促使其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根据上述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张某、李某、刘某、赵某各付公司2000元培训费,李某还应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元。

仲裁要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公司申诉的各案分别作出如下处理:(1)经调解,李某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800元。(2)裁决刘某付给公司培训费1000元。(3)驳回公司的其他请求。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追索培训费发生的劳动争议案。

这类争议比较多见,往往是当职工要求调动、解除劳动关系、违约出走时发生。该案解决的依据是 1995年10月10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审查用人单位有无追索培训费的权利。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追索培训费,必须持有本单位出资培训职工的费用凭证。否则,无权向劳动者追索培训费。经查,本案已提交了合法有效的培训招收10名工人的出资凭证,因此该公司享有追索培训费的权利。这是处理追索培训费争议的前提。

2.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因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对合同的任意解除权,这是劳动法赋予的特权,用人单位无权以合同、协议等形式加以限制,本案中公司出资培训工人张某、李某,但是他们是在试用期内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公司不得要求其支付培训费。

3.只有在试用期满,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方可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劳动者已履行的服务期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劳动者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案中工人刘某工作1年后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约定的合同期限履行义务,属违约行为,应依据上述计算办法的精神,付给公司1000元培训费。

4.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劳动者,劳动者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依法索赔。1995年5月10日,劳动部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本案中工人李某在试用期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因其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4000元的经济损失,应由李某向公司赔偿。实践中的赔偿额还要考虑违规情节、认错态度、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酌情而定。

5.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本案中的工人赵某工作2年,劳动合同期满,赵某要求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不同意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不得要求赵某支付培训费。

法条链接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中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律师提示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 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但是当两者重合时,应优先适用试用期的规定。因为在试用期间,劳动者享有对合同的任意解除权,这是劳动法赋 予劳动者的特权,用人单位无权以合同、协议等形式加以限制。至于是否应当赔偿损失,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 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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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8
公司有培训,且说明有违约金,那你必须支付。
支付完了才能离职是合理的,你要真有困难,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协商。
应该不难办。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9-02
这个不是很麻烦的
我之前做人事助理的知道一些
你可以随便找个理由辞职很简单的现在没那么繁琐的
你辞职总不至于说我觉得你的公司没前途我找到一家更好的可以向上发展的
你可以找些小理由看公司给不给批
不可以你可以先办停薪留职的这样你就有充足的时间来办离职的事
停薪留职也是有期限的你可以到时候不回去上班就OK了
第3个回答  2009-09-02
公司的违约金要给的话,要符合法律规定。
新的劳动合同法有相关的规定。
第4个回答  2009-09-02
昨天我就看到你这个问题了

你能让大家先看一下你合同怎么写的吗?

参考资料:找呀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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