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再婚前有一处房产,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后来房屋拆迁了。

拆迁后又补偿了一套楼房,这期间父亲再婚,补偿楼房的房产证是父亲的名,房产证下发日期晚于父亲再婚结婚证日期。请问此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有相关证明,证明这套房是属于拆迁补偿的房。这套房按照严格意义应该属于你父亲和你母亲的共同财产。是原房产的一种延续。如果你父母离婚已经判决给你父亲的就只属于你父亲,如果你母亲死亡,应该是你父亲,外公外婆和你母亲的所有孩子可以继承属于你母亲的一半。但你母亲申明全部给你父亲的除外。
过去有结婚8年财产共有的规定,现在国家已经修改相关立法,婚前财产永远属于婚前财产,好像是2001还是2003年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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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27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八年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单独公证归个人的财产除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