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诺三个月试用期,现在已经是第四个月了,还没有签合同!公司没有理由开除我可以吗

公司承诺的三个月试用期过后,第四个月后还能不能随时开除我?
现在我要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就怕这些政府部门不为民做主啊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因此,你所在的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1,未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你可以要求这段时间内的双倍工资。
  2,未给你上保险等相关待遇,需要补办
  3,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说明合同期限应在3年以上,请注意,包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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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27
你现在与公司已有了三个月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了,没签合同不要紧。不具备法定条件他无权解聘你。
第2个回答  2009-08-27
公司只要支付足够的赔偿金,解除与员工的合同是可以的.但是开除员工是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损害公司利益的才能开除.
如果公司过了试用期还不签合同,那么你就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薪金.
第3个回答  2009-08-27
不能的。现在你已经转正了啊。
如果公司永远是优势一方,想把你开除简单的很,随便找理由,最多多赔你点经济补偿而已。
第4个回答  2009-08-27
不能,除非你们商定延长试用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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