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国家的人名分几部分,每一部分表达什么?

我原来好像记得第一部分是本人的名字,第二部分是家族名----相当于中国人的姓,不知记得对不对。除此而外,还有哪几部分,含义是什么?

第二部分中间名middle name
在欧美国家,middle name是中间名,一般取长者的名字。例如克林顿全名是威廉·杰斐逊·克林顿,杰斐逊是一位美国的民主奠基者,父母取这名字来激励小克林顿。

第三部分是中国人的姓,、
第一部分 名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first name或Christian name或given name)+中间名(middle name )+姓(surname或family name或last name),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姓是沿袭上辈的,而名则是父母给子女取的。照英国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成为中间名。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或缩写,如 George Bush(乔治·布什)。他的中间的字母是W,George W. Bush, 全称是 George Walker Bush. 如前面克林顿总统的全名是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 (或Bill Jafferson Clinton, Bill 是 William 的腻称),通常写为 William J. Clinton, 或Bill Clinton (比尔·克林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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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31
分为三部分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

英美习俗,通常在婴儿受洗礼时,由教士或父母亲朋起名字,献为教名,排列在姓名的最前面。此外,长辈或本人也可起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这就是英美人常常有两个甚至更多名字的原因。名字可以来自许多方面。有人因其母系属于名门望族或有其他特殊荣誉,把母姓作为子女的第二个名字。也有借用名人或亲属或与家庭有密切交往者的姓为名的。

貌似之前我说的有点问题,不好意思啊,查了点资料,这个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