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的房主是儿媳妇,公婆是否可以把户口迁入到儿媳妇户口所在地.

请问 我的房主是儿媳妇,公婆是否可以把户口迁入到儿媳妇户口所在地.

妻子的户口是可以迁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一方没有迁移户口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通过相关政策落户到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也可落户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不受被户口登记地限制。
法律分析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因此,只需要被投靠人有户口和房产,那么就可以进行户口迁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九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投靠配偶的,符合上述投靠情形的,投靠人可以在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也可以在被投靠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不受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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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8-21
随着户籍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和人性化管理,我国的户口迁移越来越方便,只要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无论迁移到哪里都是可以的,当然这里所讲的正当合理理由,一般包括直系亲属,旁系三代以内亲属,以及具有合法收养关系的近亲属,还包括有利于孤儿、孤寡老人抚养原则,像你这种情况,是可以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08-21
1、房屋的产权人的直系亲属可以迁至本房屋的户籍上。
2、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经过申请可以迁到本房屋的户籍上。
3、产权人的岳父母、公婆,有特殊情况,经过申请可以迁到本房屋户籍上。
以上三种情况仅指本市区内移动。跨省市、县里到市区,除第1种情况外,另二种情况不符合迁移条件。

上述户籍政策的决定权分别派出所(本市区迁移)和派出所所在的分、县局(外县迁移),一般情况下可以办到,前提是不引起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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