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4岁,在校上初2。在三月五日学雷锋日那天中午,经过老师同意去办公室拿完篮球,(平时这个时间是自习时间,不得随便出入教室的!!!)在校园篮球场内,包括我在内的十一人自愿分组打比赛,打完篮球后,我回到班中后,老师说我把一名同学撞伤了,立刻通知双方的家长,但我却全然不知!老师让这位受伤的同学自己回到家中,在回家途中遇到了他的父亲,随后便去了医院。检查结果为右边锁骨骨折,医生要求以及做手术,并且要做两次。做完手术后,我和我的父母都多次看望他,事后老师多次与我方和受伤方协商赔偿问题,老师说让我方出3000元作为赔偿了事!但说校方没有一点责任,我的父母不同意这种赔偿方法,说应该校方也有一定的责任。1个月后,受伤方把我告上了法庭,审理中,受伤方(有律师)提供了一些在医院消费的单子等,还有2次手术费要求赔偿,要求我和校方共同承担大概4万元,我方(无律师)没有举证。校方向法院提供当时的录像盘,要求观看,但由于法院播放器无法识读,说明日到学校一起看,但由于期末考试所以一直未看。第2次开庭受伤方问为什么没能让看录像,我方也这样问道,但校方给我们的回答是由于光盘的质量问题,现在已经无法观看了,并且提供了当时11个学生当时看到的情况,但只有5份证据,有4位同学说什么也没看见,但有一名同学说他在篮底下看见了所发生的一幕,说当时我起跳抢篮板,,他也跑来起跳争抢但由于没我跳得高,我在下落时他的肩部碰撞到了我的胳膊上。第三次开庭我方和受伤方均没有提供任何新的证据但校方提供了两名老师(一名是班主任老师,另一名是年级主任),说是看过录像,并且是我撞的,通过这三次开庭,法院将在近日下发判决书,现在我方应该怎么办,是否全是我放的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法院应该怎样判?跪求!!!
我从事发当天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是否撞了受伤方,并且事发当时只有一个同学知道他受伤了,并且在篮球架地下坐了5分钟自己回班里了,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这是天大的实话啊,校方和受伤方认为我没有说实话,呜呜~~~我是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