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进行终结性评价?

如题所述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分为两个阶段:阶段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阶段性评价在每学期末进行,由学生自主进行自评,同时通过同学之间的互评,以及教师和家长的“寄语”形式给予期望和指导。但这一阶段并不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进行等级评定。


到了学生毕业时,会进行终结性评价,其流程包括:



    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评价标准的要求,对自己的表现进行深入评估。
    同学互评:在班主任的引导下,小组成员根据自评结果和展示的实证材料,结合日常观察进行相互评价和交流。
    班级评价: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价小组(5-7人)对学生的自评和互评进行深入分析,撰写综合评语,并对基础性发展目标提出等级建议。
    学校审定:学校设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审定班级评价结果,形成终结性评价结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对于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学生,学校会进行至少15天的公示。

如有异议,学生及其监护人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学校会对此进行调查和复核,确保公正处理。


扩展资料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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