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吉教发〔2010〕9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6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吉林省2010-2012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10]8号)的要求,吉林省教育厅近期制定了《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这份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行为,以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初步均衡。这份重要的文件已经得到了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和编办的共同认可,作为衡量和保障学校教育质量的基础标准。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以及各县(市、区)教育局,我们要求你们严格遵守并执行这份《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它涵盖了学校设施、师资配置、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所有学生都能接受到公平、高质量的教育。请你们将其作为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工具,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事业的进步。

附件中详细列出了《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内容,我们期待你们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实施。此通知自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起生效,期待你们的积极反馈和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