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传统音乐的五大类分别是什么?请说出中国民歌的艺术特点及民歌与其...

如题所述

1、一、传统音乐综述
“中国传统音乐”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不仅包括在历史上产生、流传至今的古代作品,还包括当代作品。中国传统音乐是在以典河流域为中心的中原音乐和四域音乐以及外国音乐的交流融合之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因此可以说,中原音乐、四域音乐、外国音乐是中国传统音乐的三大来源。我国民间音乐的五大类别——民间歌曲、民间舞蹈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和民间器乐。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主要特征:群众性,乡土气息严重,地域区别清楚,传承习惯浓厚,创新少。
2、中国传统音乐简介
我们在许多民乐CD中都可看到“国乐”二字,这“国乐”指的是从古代流传下来,在近代又有所发展的属于“国粹”的音乐,可见“国乐”的创作时间指的是古代; “新音乐”指的是那些学习过西方音乐的人所写的音乐,如学堂乐歌,可见新音乐的创作时间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 “中国音乐”则不仅指古代传承下来的音乐,也指中国人按西方理论创作和改编的音乐。
3、中国传统音乐的五大类别
中国传统音乐包括歌曲、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和器乐。实际上,“民族音乐”、“传统音乐”和“民间音乐”又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民族音乐”包括传统音乐和新音乐;而“民间音乐”只是传统音乐的一个类别。且我国的民族音乐是非常丰富的,除了民间音乐,还包括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和文人音乐。
二、中国传统音乐的结构特点
1、学习和继承传统音乐的陈述结构
中国传统音乐在旋律、音阶、音色、节奏等方面与西方音乐存在区别。中国传统音乐的陈述方式具有自己的特征,其中还有一些特定的终止方式;中国民族音乐中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的韵味。
2、中国传统音乐与中国传统文学的结构关系
文学中有对联,音乐中就有上下句;文学中有“起承转合”四句诗体绝句,音乐中就有类似的四句结构小曲;文学中有八句结构的律诗,音乐中就有与之结构原则极为相似的、并大量存在于器乐曲的“六十八板体”(它也是八句,只是其中有一句内部有扩展,不及律诗规整);文学中有章回体,音乐中有套曲体;文学中有使用成语的习惯,音乐中也有集曲等使用现成乐思的习惯……;文学中有“枣核诗”等通过数列形态控制的游戏性诗体,音乐中也就有“金橄榄”等结构形态与之对应。
3、中国传统音乐结构和曲式对现代音乐的影响
唐大曲和戏曲音乐对现代音乐结构的影响。唐大曲的“散—慢—中—快”的渐变原则和后来的戏曲借助于板式速度结构来组织等线性结构思维,是我国传统音乐结构的最高成就。西方音乐结构的最高成就是奏鸣曲。唐大曲的曲式结构特点是: ①音乐是一种多段体结构。 ②体现着一种从“散起”到“入拍”又经轻歌曼舞而变作“繁音急节”的快速舞蹈(相当于“破”)的部分芦正;收尾时节奏还有“散”(即“曲终长引声”)的渐变速度布局。整个乐曲在开始的时候,每个演奏者就开始调琴,他们预先不调琴,用这种方法将听众的感觉调进来,调进乐曲的感觉中来。 ③用核心音调(而不是主题或曲牌),即兴展衍变形来发展乐思。 ④新的声部控制关系。它是西方现代技术,也与中国传统音乐的写法相同。 ⑤新的演奏法和新音色。如:乐器萧的“冒吹”和重直觉、重音响的现代多声语言等。罗永辉的《千章扫》,符合现代西方音乐中“有控制的偶然”的作曲理念。
中国传统音乐的特点
中国传统音乐的组成部分主要有佛教音乐、道教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民间音乐、舞蹈音乐。中国传统音乐绵延几千年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它是一定音乐思想特殊本质的集中体现,是音乐思想意识的结晶。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维习惯,对其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一.中国传统音乐以“和”为音乐美的最高原则
中国传统音乐中,对于“和”的追求与表现一直占据着主导的地位,视“和为五音之本”。我国第一部音乐理论著作《乐记》对音乐的界定是:“乐者,天地之和也”。许多先秦学者都认识到“和”的作用,如史伯“和生实物”的观点,晏婴“相成”“相济”的观点。
儒家学派产生以后,把乐作为一种教化工具,注重发挥“乐以治世”的社会功能,对“和”的推崇达到了新的高度。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的观念就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观念。孔子要求音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感情适度,在音乐内容和音乐形式上“尽善尽美”,起到“同民心而出治道”的作用。传统音乐“和”的取向是多方面的,既包含人与自然的“和”,也包含人与人的“和”,当然也有音乐内部诸要素的“和”。追求人与自然“和”,导致传统音乐中经常出现山水、月、渔樵等主题,如《高山流水》《潇湘水云》《水龙吟》《秋江夜泊》《春江花月夜》《月儿高》《关山月》《二泉映月》《渔歌》《樵歌》《渔舟唱晚》等众多曲目。这些作品,不仅诠释了自然美,也展示了人的精神境界和追求,使天、地、人达到了统一和谐。追求人与人的“和”,赋予音乐更多的教化色彩,追求音乐内部诸要素的“和”,使中国传统音乐在音程配合、节拍、曲式结构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色。中国传统音乐对“和”的重视,使中西传统音乐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差异:西乐重强度,中乐重深度。西方音乐的魅力在于它那强烈的震撼力。聆听西方音乐,受到震动的不仅是心灵,而且还有自己的全部感官和整个身体。例如,施特劳斯的圆舞曲《蓝色多瑙河》,其旋律的轻柔优美和谐,不是使你沉静下去,而是使你顿然产生翩翩欲舞的冲动。中国音乐的魅力在于它带给你身心的陶醉,恰如清代叶燮在论诗时所言:“诗之至处,妙在含蓄无垠,思致微渺,泯端倪而离形象,绝议论而穷思维,引人于冥漠恍惚之境。”(一)“中和”之中国传统音乐作品,无论是民间音乐、宗教音乐、文人音乐和宫廷音乐,都强调“中和”。与强调对比原则的西方古典音乐相比,强调渐变原则的中国传统音乐的确是相当格守“中庸之道”的。史伯较早提出了中国传统音乐和谐的构成规律。他提出,“和实生物”、“以他平他谓之和”。继而晏婴提出“相成”、“相济”的观点,实际上是强调音乐诸要素之间的和谐统一。季札在对演奏的各种乐的评价中,更突出地体现审美上的“中和”特点,分出了“哀而不愁气“乐而不荒”等这些“中和”美感的基本类型。孔子对中和理论的发展和基本成熟起了重要作用。为我国封建社会儒家传统音乐的美学思想展奠定了基础。孔子要求音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达到感情适度;要求音乐“尽美尽善,达到美善统一;又要求人乐诗歌能起“兴、观、群、怨”的社会作用,达到个体与社会的和谐,还要求放《郑》声,兴《雅》乐,达到音调典雅平和。中和之美这一美学范畴,在《乐记》中得以基本完善。《乐记》中指出:“大乐与天地同和……和故百物不失,”“乐养,天地之和也……和故百物皆化”。意即:天地之间,一切事物都须要“和”,惟其有“和”,才能百物生长,生生不已。“和”的实质是:“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磨,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
从本体论看,中国传统音乐美学中的审美境界从不受制于外在因素,人们是在“天人合一”这种人与自然,音乐奇妙和谐的融合中达到审美愉悦,达到对自我的肯定。对现实的超越,它的范畴及概念并没有一种严格的界定。音乐的中和是儒家中庸之道的一种体现,是音乐与自然、音乐与社会以及音乐自身内部的和谐统一。受民族观念和传统哲学思想的影响中国传统音乐在审美价值取向上历来追求一种中和之道。几千年来,儒家学者就是结合伦理的“中庸之道”来倡导音乐的“中和之美”的,并使它成为中国传统音乐的一个最主要的审美特征。①生命律动之美,人主体的文化底蕴,内在修养,德性伦理乃形成对音乐审美中的万物归怀,以广大和谐的原则在超越世界中达到超越现实的终极愉悦。中正和平的精神人格,正是中国音乐文化的本质与精髓。
二.中国传统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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