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祝的作者是谁?

好象有好几个人

小提琴协奏曲《梁祝》的作者为何占豪和陈钢。
何占豪,1933年8月出生于浙江省诸暨何佳山村。幼时热爱音乐,后考入浙江省文工团当演员。 1957年考入上海音乐学院,在小提琴演奏的民族化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1959年与同学陈钢合作创作了基于越剧音调的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后,从此成为中国乐坛上的著名人物之一。继《梁祝》之后,又创作了弦乐四重奏《烈士日记》、弦乐与合唱《决不忘记过去》、交响诗《龙华塔》、《别亦难》、《草原女民兵》、《孔雀东南飞》等一大批音乐作品;其作品除了注重戏剧性、抒情性外,还具有强烈的民族风格。
陈钢,1935年生于上海。早年,他即师从于父亲陈歌辛和匈牙利钢琴家瓦拉学习作曲和钢琴。1955年考入上海音乐学院后,他又师从于丁善德院长和苏联音乐专家阿尔扎马诺夫学习作曲与理论。1959年,他即以其与何占豪合作之小提琴协奏曲《梁祝》蜚声中外乐坛。此后,他在七十年代创作的小提琴独奏曲《苗岭的早晨》、《金色的炉台》、《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恩情》和八十年代创作的小提琴协奏曲《王昭君》等,也都成为著名的中国小提琴音乐文献。他还创作了中国第一首竖琴协奏曲和第一首双簧管协奏曲。陈钢的作品还有交响诗,大合唱和室内乐合奏等。他的作品以浓郁的民族祖宗情调和丰富的当代作曲技巧巧妙地融合而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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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6
最先的改编者是谁? “2008年8月5日,借助奥运会开幕前夕的契机,‘小百花’在北京国家大剧院内公开献演新版《梁祝》,吸引了国内外广大戏曲爱好者的追捧,但其使用的剧本却出自南薇先生所著的越剧剧本《梁祝》,但‘小百花’既未对南薇先生的编剧地位署名,也未在演出前经南薇先生后人许可和支付报酬,纯系擅自演出。”南薇先生后人的代理律师邬为表示。 “我们使用的是署名徐进的剧本,并没有用南薇的剧本。而且,我们向徐进支付了1万元的许可费。”“小百花”的代理律师表示。 “南薇是最先改编《梁祝》的人,其著作权理应受到保护。”随后,邬为拿出了19份证据,其中,大多数是越剧届老前辈们的文章中提到:南薇是《梁祝》的最初改编者。其中最重磅的一份“证据”剧本上,有周总理的亲笔题词,而剧本里写着“南薇改编”。 “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小百花”以这句话做了开场白,同时他也出示了一份证据,袁雪芬的录音证言。“袁雪芬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我们认为她的话不可信。我们和她还有官司正在打呢。”邬为对这份证据表示“质疑”。 新旧版《梁祝》相似程度到底是多少? “说是新编新版《梁祝》,但两个剧本相似程度高达70%,”邬为在庭审中表示,“一些唱词中,新版《梁祝》只是改了一个字,比如把‘忧伤’改成‘悲伤’,新版《梁祝》在顺序和意思上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这难道就是创新?徐进的剧本就是南薇的剧本。” “梁祝是流传下来的作品,它早在明朝就出现了,内容雷同本身也很正常。”“小百花”的律师“扔”下这句话。 著作权人到底是谁? “曾编导过《梁祝》并不表示南薇就是著作权人。我们认为《梁祝》是人民大众。我们法律规定,没有著作权人的规定,任何改编都是违法的。”小百花的律师表示。 “那既然这样,你们为什么向徐进支付版权费呢?”邬为觉得“小百花”的观点和行为自相矛盾,“既然是南薇改编的,他当然拥有署名权和他的继承人当然也拥有获得报酬权。难道这么多人都在撒谎吗?而且,这都是在南薇五十年代被剥夺署名权之后说的。如果是广大人民,就不用写谁改编的了。” 庭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不过双方也都同意通过调解来解决这个案子。据记者了解,调解时间将另行安排,本网记者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