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6-28
比如郭敬明不道歉这事,我也没什么意见,没人能强迫另外一个人道歉。比如我强奸了你,被抓住了,我就不道歉,十年之后,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但街头见到你再强奸一次,怎么样,最多再抓进去呗。一次进去十年,我这辈子也能强奸你五六次,你肯定跟我一样倒霉。道歉与否的确是个人的事情,至少在这件事情上,他终于表现的像个男的那样彪悍。这感觉就像小时候看圣斗士星矢,郭敬明就像里面的阿瞬,我一直以为是个女的,连小宇宙都是粉红色的。这怨不得我,你看人家紫龙动不动圣衣就全破了,他每次说完“我这盾世界上最坚固的盾”后,基本上这盾就碎了,然后赤膊,但你见过阿瞬赤膊吗。(虽然我老见郭敬明赤膊) 当然,区别是有的,阿瞬的星云锁链肯定不是PRADA的。 说正题。我对郭是真没意见。但是我对他的粉丝很有意见。我最多就是脚掉粪坑里了,而他的不少粉丝就像脑袋扎粪坑里了一样。他们傻,幼稚,没有是非观,心智就不齐全,发育就不完善,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纯真和善良,却成天拿这个说事。人能一叶知春,怎能一文知纯真。一个人的善良美好只能从这个人的生活中得知,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开好车的的不一定是好人,怎么就不能引申一下呢。无论是郭,还是郭的粉丝,或者含着奶嘴的著名草根们,包括我,出来混的,迟早都要暴露的,见了光的,迟早都会曝光的。 看了一些评论看来联通也没好到哪去,看来最保险的还是常备一只信鸽。(联通本来就烂....我自己加上去的,非韩寒所言) 一会儿又要飞机去外地。我不喜欢坐飞机。四百个座位在空中以F1的两倍速度飞,太不靠谱了。 本来说了20日放下载,但是还要修改一些地方,再加上合同上有点限制,可能要晚几天.这几天都在外地.没事还看电视,今年的超级女声开始了,加油好男儿也开始了,但是我发现,就我看的这些选手里,明显有点问题,仿佛两个节目弄反了,男的全是能挤出奶来的,还经常对着镜头耶耶耶耶的,耶他大爷..女的全是弄成男人样还压低嗓子说话的.总之就是,让异性看着都一点性欲没有.太变态了.太变态了.我相信超级女声里很多是赶时髦,可能性格并不如此,但那些男的,我真恨不得冲上去对着他们的裤裆就是一脚 当韩寒家的电脑上不去MSN的时候... 可是.为什么我在别的电脑上又能上呢?不甘心啊. 为什么我进不去? 没办法,男人的本性就是不能上越想上. 其实上了也就那么回事. 这年头,除了新华社通稿以外,什么都能是文学. 高晓松这事情,我愿意妥协。我愿意支付高晓松千字千元的最高稿费,就是200元。我为我在署名引用并强烈赞美你歌词的时候没有征得你的同意而承认错误,并呼吁,以后大家引用高晓松的歌词时候,必须征求到同意。我愿意在再版的书中撤去引用的内容。也建议高晓松可以撤诉,"息事宁人"。我允许高晓松发通稿的时候以《韩寒恳求认错,高晓松心软撤诉》为标题。陆川也已经明明白白你的心了。你撤诉,这就是娱乐事件,你败诉,就变成法律事件了。 而且如果这事打官司,势必引起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高晓松败诉,但是,高晓松本人坚持,就是不想让韩寒引用。我的文字谁都可以引用,韩寒不行。但我同时表示,我好喜欢引用的这段,既然我不违法,我必须要引用。这种情况怎么办,法律的新难题。 高晓松这次行为艺术我很欣赏。作为哥们,他绝对是一好人。艺术,就是经常短路。这事就过了吧。高晓松请告之我地址,两百元随后就到。当然,给了台阶不往下跳,坚持要爬的高点往下跳,我也没办法。谁让您姓高。我的地址是,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3000号上海大众333车队韩寒收。律师函千万别寄丢了。 其实,高晓松告韩寒这事情,古人早有定论,那就是,高处不胜寒。 真不容易啊,把文学弄大只要一个人,把肚子弄大要两个人,把争论弄大要一堆人,把文学争论弄大,要一群人啊。 什么坛到最后也都是祭坛,什么圈到最后也都是花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