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万毫安的充电宝不能上飞机。旅客和机组人员乘坐飞机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瓦特小时)的充电宝。即使旅客携带的充电宝没有超标,在飞行过程中也不允许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
不能携带且托运的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仿制品。
2、爆炸物品类,包括:仿制品。
3、易燃、易爆物品、包括:仿制品。
4、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5、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6、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