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考加分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在2019~2020学年度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或者是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无子女归侨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都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再加5分。凡是烈士子女,或者是驻守在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军人的子女。还有从事航天潜艇飞行射河等高危险高风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被追授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子女,以上这些人都可以在升学时享受降20分录取的优待,当考生享受加分或者降分的身份参加录取时,就不能够再享受特长生降分录取的政策以及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如果考生以特长身份参加录取时就不享受政策照顾的加分或者降分政策。考生以指标生,参加身份被录取的时候也不会享受政策照顾的加分或者降分。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五条 凡通过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扩大招生、增设专业、接受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等途径,能够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另行增设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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