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3年,无子女,女方提出离婚,这样当初给她的首饰,现金,是不是可以要回

如题所述

您好。就财产分割问题,首先建议您有女方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么曾经给女方的首饰,可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不是全部的价值;曾经给女方的现金,如果没有特别表示借款等,很可能被视作是夫妻间的账目转移,依旧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很难全数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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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8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已经经过3年了,变成共同财产了,不能要回了。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

忠告:婚姻是大事,结离须谨慎
第2个回答  2022-08-30
我认为结婚三年没有孩子,女方提出离婚是很正常的嗯,认他希望有孩子有子女嗯,你三年了也没有,我觉得如果不想离婚的话,嗯,就想个办法,还是做事管婴儿啊,还是如何这样能维持怀孕,如果这些事情都不想,那女方提出离婚,那就得离婚,那些东西是要不回来的,因为你都给人家再说结婚已经三年了,我说那些个东西是不能要的,如果女方想给你的话,那行,如果不给你,你要不回来
第3个回答  2022-08-01
当然不可以,你们都结婚三年了,就算能要回来,要回来的也有限了
第4个回答  2023-02-13
三年的婚姻不要说给的首饰、现金你还想要回来,你的财产还要分一半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