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人证言时,没地方复印,用手机拍下身份证,拿回去彩色打印出来可以吗

如题所述

办证人证言时,没地方复印,用手机拍下身份证,拿回去彩色打印出来可以,但要结合手机上的照片效力更强。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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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02
不可以直接打印的,因为直接打印的大小默认是整张纸,不是原来身份证的大校虽然可以通过软件调整图片大小,但是不建议用手机拍出来的照片做身份证复印件,因为角度光线等问题效果很不好,打印出来的效果是黑乎乎的,很多细节看不出来,失真也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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