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驾驶证怎么转成本地的?

如题所述

一、申请条件
持有外省市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本市或在本市暂住,可以申请换领本市机动车驾驶证,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通过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可以证实机动车驾驶人所持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为真实、合法、有效;
(二)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三)申请人没有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
二、提交的资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三)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四)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还应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应当提交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五)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相片要求为: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1寸),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三、收费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四、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办理程序
(一)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未按照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者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还应当审核《身体条件证明》。
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累积记分情况,以及是否具有被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二)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