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但是对方不执行离婚协议书上的承诺,要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你好,如果对方不履行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是可以起诉对方的。起诉的话,需要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一般为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胜诉之后,案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对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就可以采取该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限高侧重在消费领域限制被执行人的“挥霍”行为,主要包括限制被执行人采用特定交通方式出行,限制被执行人在购买不动产和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学、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方面的高消费行为。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将会被列为“失信人员”。失信人员侧重在多个社会层面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包括工作就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它会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当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解除“限高”或“失信”:(1)被执行人履行完毕;(2)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3)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4)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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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9

双方协议离婚,并进行了离婚登记,就算是正式离婚了。

离婚以后,一方如果不执行离婚协议书上的承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然后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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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1-19
首先,双方先协商,毕竟曾经是夫妻,还是和为贵。其次,如果协商不好,承诺的内容具有可执行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合法保护自己权利。追问

以前离婚的时候我们已经协商了,也是他答应承诺的,但是现在他有理由不承诺

第3个回答  2020-01-19
这个基本上很难,如果法院有强制执行的选项还可以,一般离婚协议也都不会有,除非很重要的,涉及房产啊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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