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提交法院交过诉讼费后,法院多长时间内联系原告,有没有时效,有没有法律规定呢?

如题所述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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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1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再联系你应该是立案了送达被告答辩状,大概半个月左右吧,不过法院案子多效率就不能保证了,可能会晚几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3-21
既然已经交了诉讼费那就说明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下面就是等,民事一审审限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追问

只交了诉状,证据还没提交,法院也没要。这是第二次诉讼,第一次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

追答

驳回起诉还是驳回诉讼请求

追问

判决是驳回诉讼请求

追答

那你现在起诉法院受理没有?

追问

受理了,也交了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