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天媛(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审计局) 一、编制好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对单个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时,为了顺利实现审计目标、完成审计任务而对项目审计工作作出的具体安排。审计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直接关系到审计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效果,因此,如何制订审计实施方案,是国际审计组织和各国政府审计准则中重点加以规范和指导的内容。为了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实施审计前运用重要性和谨慎性原则,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围绕审计目标确定的审计范围、内容、步骤和方法,对从发送审计通知书到报送审计报告全部过程工作所作的计划和安排。审计实施方案是用于指导整个项目审计的指导性文件,在审计质量控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一)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前要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活动,包括机构设置、人员情况、职责范围、业务经营情况、会计报表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等,并要求被审单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是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的,没有充分的审前调查,难以制定出高质量审计方案。切忌对调查掌握的情况不作认真分析,就作为制定方案的依据。 (二)审计实施方案内容要具体、有操作性。方案编制的核心是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审计人员在掌握被审计单位大量材料的基础上,要对存在重要问题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内容详尽、指导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必须要明确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和审计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及如何安排时间,如何组织力量,如何发现问题,如何探索和运用先进的审计手段、技术和方法,在哪些方面出成果,求突破等等,这样的审计实施方案就是一张“施工”图,实施审计时,审计人员才能按图索骥,易于操作。 (三)审计组在审计目标、审计事项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工作的指南,审计组在确定的审计目标、范围、重点和组织实施要求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审计组要相应调整审计实施方案,确保审计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规范好审计记录 审计记录包括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重要管理事项。其中调查了解记录是对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作出的记录,审计工作底稿用于记录审计人员依据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审计措施的活动的记录,重要事项记录用于记载与审计相关并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管理事项。 (一)由于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建立,是在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相关情况和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可能性基础之上,因此调查记录必须是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之前对调查了解和评估判断的情况作出的记录,在审计实施方案执行过程中,根据审计获得的信息,判断可能需要调增新的审计事项时,如需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以确定适当的审计应对措施,审计人员也应在开展相关的调查了解活动之后作出记录。 (二)审计工作底稿是对审计实施方案执行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因此在审计实施方案之后作出的记录,是审计查出问题的所有相关事项及审计人员专业判断等审计证据的载体,不仅是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也是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的体现,同时也是证明审计人员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履行应尽职责的证据。 (三)重要管理事项记录贯穿于审计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记载所有与审计事项相关并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管理事项,可以使用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审计机关内部审批文稿、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审理意见书或者其他书面形式,编制人员既包括审计组成员、也包括审计组成员之外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审计的过程就是收集审计证据,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得出审计结论的过程。离开审计记录,审计无从谈起。规范化的审计记录是控制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是审计质量控制的源头。 三、撰写好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出具的,对审计项目发表意见、作出审计结论的审计法律文书。审计报告与审计质量息息相关。审计报告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任务是否完成,审计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审计报告的编审是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在审计质量控制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一)集体讨论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及审计评价意见。审计组在起草审计报告前检查确定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和充分,有助于确保现场审计工作质量,为审计组提出高质量的审计报告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有利于充分调动审计组成员的积极性,群策群力,确保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的质量。审计组成员直接参与现场审计工作,对项目有关情况最熟悉、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审计组成员起草审计报告前集体讨论提出审计评价意见,评估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性,提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有助于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确保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适当充分,结论正确。 (二)审计组组长必须认真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是评价审计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和审计目标实现情况的基础资料,也是形成审计报告的基础。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现场审计质量和审计报告的质量。因此审计组组长在审计组起草审计报告前,对所有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都按照规定经过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所有审核意见是否都得到落实;对于委托主审或者审计组其他成员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审计组组长应当检查确认受托人是否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有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审核意见,是否所有审核意见都得到了落实。同时审计组组长组织审计组在起草审计报告前,对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进行评价。也就是说,审计组组长不仅要对每一份审计工作底稿后面所附的具体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进行审核把关,还要组织审计组对用于支持审计结果和结论的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进行总体评价,以确保审计质量。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持谨慎的态度发表审计评价。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公正客观与否,直接关系到审计报告的质量。依据《国家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组在进行审计评价、提出审计评价意见时,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持谨慎的态度。同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根据项目的特定目标进行审计评价。所谓审计目标,是指审计组实施审计项目预期要完成的任务和结果。每个审计项目都有其特定的审计目标。审计组进行审计评价时,应围绕项目审计目标进行,而不能偏离审计目标;二是要以审计认定的事实为基础进行审计评价。审计组进行审计评价时,应当遵循“审什么,评价什么”的原则。具体地说,就是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三是审计组进行审计评价要特别注意防范审计风险。对于审计证据不适当或者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审计组不得发表审计意见;四是审计组进行审计评价要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第六十六条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审计评价标准。 (四)重视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复核工作。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对审计报告和有关审计事项进行复核的规定,是贯彻落实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具体要求,有利于保证审计质量。在实践中一是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审计质量进行复核把关:第一,审计组对审计任务的完成情况,具体包括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等。每二,审计证据和审计记录的质量情况,包括审计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数据是否正确,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等。第三,审计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件的质量情况,具体包括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报告中反映,审计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意见是否恰当,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被审计人员或者有关责任人员提出的合理意见是否采纳等。二是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应当在全面复核的基础上,就复核结果提出书面意见。 (五)审理机构审理也是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审计项目审理制度来源于审计实践。审计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实行审理制度,将审理机构审理作为审计结果形成的必经程序。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开展复核并对审计结论性文书作出修改后,应当将审计项目全部材料报送审理机构审理。审理机构要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 审理机构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审计质量进行审理把关:第一,审计组完成审计任务情况,主要看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第二,审计证据和审计记录的质量情况,重点看审计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第三,审计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的质量情况,包括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是否恰当等。第四,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包括审计通知书是否按规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审计报告是否按规定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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