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单位发生纠纷后拒绝上班被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如题所述

职工与单位发生纠纷后拒绝上班可能被视为无故缺勤,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但需符合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过与工会和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协商后,提前三十日,向职工个人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必提前三十日通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一、职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二、 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 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职工与单位发生纠纷后拒绝上班,如果被视为无故缺勤,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职工有正当理由拒绝上班,比如单位违法操作导致安全事故,或单位辱骂、恐吓、殴打职工等行为,职工可以拒绝上班并不视为无故缺勤。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职工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被开除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不能任意解除。如果职工有正当理由拒绝上班,则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同时,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还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