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直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如题所述

一、辽宁省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沈阳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保报销是政策统一的,职工住院报销为80%,城镇居民缴纳医疗保险分两档,一档370元报销60%,二档512报销70%。
      一、职工医保到底是什么?
      职工医保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员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
      二、职工和居民医保哪个好?
      职工医保好些。因为职工收入高些,每年缴费达3000元以上,报销时能享受很多待遇,而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相对来说要低很多,报销比例也是相较于职工医疗保险来要低不少,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缴费也就是两三百块钱左右。二者具体区别如下:区别一、概念不同职工医保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员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是指未参加职工医保,且没有任何医疗保障人员参加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区别二、参保对象不同
      职工医保的参保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人员。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是城乡居民。
      区别三、缴费标准不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本人按照一定比例缴费,共同承担。居民医疗保险是由居民本人缴费,政府补贴,缴费比例有不同的档次选择,参保人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进行选择。一般缴纳的越多报销的也就越多。
      区别四、报销待遇不同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一般在70%-90%左右。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般在45%-65%左右。
三、2019沈阳医保二次报销比例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者住院,在医保范围内自付超过600元,参保者可享受“二次报销”
      2、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人群是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者不在补充医保保障范围之内。
      3、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急诊留院观察转住院期间及急诊抢救死亡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目前沈阳的限额为10万)阶段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超过600元以上(不含600元)的医疗费用,均在补充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之中。补偿比例从40%到70%不等。
      超过医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额后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在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期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一致。参保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或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也不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4、二次报销的钱怎么给
      今年就医在定点医院直接补偿
      2011年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方式: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从今年3月开始分期分批发放补偿款。具体补偿方式如下:1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范围内的退休人员通过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补偿;
      2其他退休人员、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采集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后,通过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补偿;职工个人也可办理申办手续;
      3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盛京银行医疗保险缴费账户补偿。
      2012年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方式:
      201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补偿待遇。
      转外就医、长期居外人员补偿方式:
      转外就医、长期居外定点医院住院和外出期间急诊的,由沈阳市医保局受理报销业务,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款由人保财险沈阳市分公司拨付给参保人员。5、补偿标准:自付金额(扣除起付标准)补偿比例
      600元(不含600元)—800元40%
      800元(不含800元)—1000元50%
      1000元(不含1000元)—3000元60%
      3000元以上(不含3000元)70%6、查询方法:医保网站查询。参保人员登录市医保局网站,进入“个人用户”版块查询。
      自助语音电话查询。参保人员可拨打自助语音电话62167890,根据语音提示查询。
      医保局业务窗口查询。参保人员可在市医保局或各分局的业务窗口查询。举例说明:住院费用36000元,以前自付元,现在自付元。
      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名在职职工,在某特三级医院发生住院费用为36000元(其中:甲类药品8000元;乙类药品16000元,先行自付比例为8%;体内置放材料12000元,限额支付9000元),起付标准1200元,自付比例14%。
      此次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以下几类:
      1.甲类药品8000元;
      2.乙类药品16000元中扣除个人先行自付8%部分〔16000元×(1-8%)〕=14720元;
      3.体内置放材料限额支付9000元。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扣除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比例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自付比例14%=(8000元+14720元+9000元-1200元)×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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