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上的住宅,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如遇拆迁能否得到补偿?

买了一个单位的二手房,是划拨土地,集体的土地使用证,住户均没有单独的土地使用证,只有房产证,大产权,因购房时考虑不周,未想到这些问题,如果以后遇到拆迁,这种情况能否得到拆迁补偿?如果能,补偿的额度和正常补偿的一样吗?

能得到房屋拆迁补偿。补偿按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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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9
土地分为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国有土地的土地补偿和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是不一样的,根据当地的习俗,有的国有土地给补偿,有的只有集体土地给补偿,所以要看当地的习俗了,根据你的情况可能是村办的单位,如果拆迁的话,只能有房屋的补偿,土地补偿是集体的。
第2个回答  2015-10-11
只要有产权证,拆迁的话肯定会有所补偿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划拨土地使用权上房屋的征收补偿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范围。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建(构)筑物值。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上房屋征收补偿价值=建筑物补偿+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