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把骑摩托车的人给撞了,现在在医院里,伤者右腿3处骨折,我已经垫了1万块钱了。

现在医院里的收款单据都在我这里,保险公司又不给垫付,人家问我们要钱,我们也不能不给。现在就是问下,我有这个单据到时候保险公司能不能给报销了,我应该把钱交给交警大队,让伤者要钱的时候到交警大队去拿吗?
现在对方私下要求我们付全责。我是不是应该跟对方签订一份协议,意思就是我负全责,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让对方治疗使用,我这里不再担负保险赔偿以外的任何其他责任。

只要你的车购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理赔范围内进行赔偿,你可以进行垫付或由伤者垫付最后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进行报销,不足部分由你个人承担。钱不用交到交警队,但是付款要对方出具收据和医疗费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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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2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是谁付主要责任?追问

交警还没定呢。我朋友说最好是我的全责,这样就什么都不担心,让保险公司来弄。我什么保险都有。

追答

最终是谁付主要责任这个要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才能定。我建议你最后委托或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可以让你规避一下不必要风险。

追问

昨天礼拜天撞的,今天交警都还没有认责,现在伤者家属一直让我们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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