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4)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丙产品

某生产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4)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丙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单价为6600元,另支付顾客每件旧产品收购款600元。
(5) 销售给本企业职工外观损伤的乙产品2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2000元。
(6) 将价值33万元(不含税)的丙产品投资于B企业,另无偿赠送给B企业价值7万元(不含税)的丙产品
(7) 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支付不含税运输费用20万元,税款2.2万,当月基建工程领用外购材料20%。

计算该企业销售环节销项税为()万元
计算该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合计()万元
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4)销项税=100*6600*0.17=112200,此处需要指出,以旧换新是以物易物,视同销售,另外如果对方开了增值税发票,则可以抵扣对方的100*6000*.017的进项税。
(5)销项税=20*2000*0.17=6800
(6)销项税=(33+7)*0.17*10000=6800
(7)进项税=34万+2.2万
进项税转出 外购材料进项税的20%需要转出
总的结果自己计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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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14
请问:另支付给顾客每件旧产品收购款600元,需要计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