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孩子的亲子鉴定怎么规定?

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同意为孩子做亲子鉴定 那么司法机关有权利强行给孩子做亲子鉴定吗?

  这里只有最高院的两个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非婚生子女生父中男方拒作亲子鉴定如何处理的答复》:“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男方)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结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法庭可以根据查证属实并排除第三人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证据,推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
  (1987年6月15日 法(研)复[1987]20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HLA)作亲子关系鉴定的问题,根据近几年来审判实践中试用此项技术的经验,参考卫生部及上海市中心血站所提供的意见,同意你院采用此项技术进行亲子关系的鉴定。
  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人民法院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本案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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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6
比如下面这几点才需要做亲子鉴定,但是一定要到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1.无出生证。因种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没有在医院出生,因而没有规范的...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亲子鉴定报告...
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
4.弃儿回家上户。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
5.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第2个回答  2010-08-11
当事人一方不同意为孩子做亲子鉴定,司法机关无权强行要求。
但是,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一方,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比如甲方提出要做亲子鉴定要求证明孩子是乙方的,而乙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那么乙方因为无法证明孩子不是自己一方的,将要承担孩子是自己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08-11
无权利,除非当事人同意或监护人同意。
第4个回答  2010-08-11
起诉到法庭,向法庭请求完善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