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2009年考上工商局行政执法的朋友给详细说说这个岗位都干些什么好吗?

最好是沈阳市的,谢谢了,想考今年的公务员,不知这个岗位怎么样,适不适合女性

  你好 我给你粘了一个

  工商分局行政执法职责

  第一章 工商分局职责

  工商分局是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根据县级工商局的委托,依法办理本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和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努力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县级工商局的委托,受理、审查、核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停(歇)业、注销登记,颁发、换发《营业执照》,办理年度验照贴花。

  二、根据县级工商局的委托,受理、初审辖区内由县级工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的开业、变更、注销的登记申请,颁发、换发营业执照,以及办理年度检验的有关审查手续。

  三、受上级工商局的委托,负责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注册的咨询和初审。根据上级工商局的委托,对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各类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建立辖区内的市场主体档案。

  五、指导辖区内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根据上级工商局的委托,受理、审查、批准户外及店堂等广告的登记申请。监督管理注册商标的使用、印制,以及广告经营活动。

  六、监督检查辖区内市场主体的合同订立及雁行。根据县级工商局的委托,办理合同鉴证、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对已登记的动产抵押物实施监管,调解合同争议等。

  七、受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投诉或举报,并依法处理,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依法或根据县级工商局的委托,查处辖区内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九、对因不服以工商分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的行政复议,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以工商分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的应诉事宜。

  十、依法收取、上缴各项工商规费和罚没款物。

  十一、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开展咨询、培训等活动。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完成县级工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本职责施行后,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第二章 工商分局内部分工职责。

  第一节 综合管理组职责

  一、认真执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所(分局)职责(试行)》,配合登记管理组和巡查监管组在辖区内开展行政执法,协助工商分局局长做好本所日常行政管理。

  二、负责制定本分局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及政治业务学习、法规宣传计划等,并组织具体实施。

  三、负责本分局文件资料、综合统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和所内食堂等日常事务管理。

  四、依法或根据有关规定管理本分局印章票证、现金支票、工商规贽、刊没款物和财务档案等。

  五、按规定上缴各项工商规费,移交罚没款物。

  六、负责来信来访登记接待。

  七、开展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议或意见。

  八、完成工商分局交办或其他组移交的有关工作。

  第二节 登记管理组职责

  一、认真执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所(分局)职责(试行)》,受理县级工商局委托的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查、核准事宜。

  二、按规定向核准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换发营业执照,并负责年度验照或检验。

  三、指导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根据县级工商局的委托,依法批准户外等广告的登记。

  四、根据县级工商局的委托办理合同鉴证、动产抵押物登记。

  五、按规定收取各项工商规费。

  六、建立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档案。

  七、接受对各项工商业务的咨询,依法受理各类投诉和举报。

  八、完成工商分局交办或其他组移交的有关工作。

  第三节 巡查监管组职责

  一、认真执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所(分局)职责(试行)》,宣传工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实施监督管理。

  二、开展市场巡查,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各类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经营行为,指导市场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三、监督管理注册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根据有关规定对广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管理合同的履行,指导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五、调解、处理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六、依法督促有关当事人按时足额缴纳各项工商规费。

  七、完成工商分局交办或其他组移交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 工商分局局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工商分局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分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带领全分局人员认真履行工商所职责,做到目标明确,计划周密、分工科学、责任落实、措施得当,做好分管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协调内外关系,贯彻落实上级工商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围绕辖区内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发展地方经济服务。

  五、按规定权限处理职权范围内的各项事务,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带头并督促全体人员执行。

  六、认真抓好工商分局党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本所廉政建设。

  七、指导辖区内个私协会、消协等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八、做好全分局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其学习、生活和工充分调动全所人员的积极性。

  九、加强工商分局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十、完成上级工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节 工商分局副局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分局长开展工作,兼任工商分局法制员和纪检监察员。

  二、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场巡查工作。

  三、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区域巡管方案,指导巡查监管员开展工作。

  四、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市场的基础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执法检查。

  五、负责对辖区内商标使用、印制,广告经营,合同履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工商分局的行政处罚工作,查处辖区内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负责法律文书的起草或初审。

  七、定期向分局长汇报工作,及时分析、综合监管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八、协助分局长处理内外关系,掌握所内人员思想、工作动态,抓好行风廉政建设。

  九、分局长外出期间,主持本分局工作,确保全分局工作顺利进行。

  十、完成上级工商局和分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 登记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在分局长、副分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办理县级工商局委托的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查事宜,依法做好登记注册的其他有关工作,按规定或受所长委托颁发、换发营业执照。

  三、办理管理权限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年度验照贴花或检验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注册的咨询。

  五、指导辖区内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登记户外等广告。

  六、办理合同鉴证、动产抵押物登记。

  七、加强与巡查监管组的协调,建立辖区内市场主体的档案

  八、接受对各项工商业务的咨询,受理各类投诉和举报。

  九、承办以上工作事项的统计汇总填制报表,做好各种受理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完成分局长、副分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节 巡查监管员工作职责

  一、在分局长、副分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搞好咨询服务。

  三、对申请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实地勘查。

  四、开展市场巡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

  五、监督检查注册商标的使用、印制,以及广告经营活动,监督检查合同的订立及履行。

  六、监督管理各类市场,指导市场争先创优活动。

  七、调解合同争议,处理投诉、举报,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八、做好档案的管理、归档工作,认真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九、完成分局长、副分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节 财务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在分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坚持会计、出纳岗位分设制,互相制约,互相配合,按规定履行本岗位职责。

  三、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做好凭证的复核、记帐和会计核算工作,搞好财务分析。

  四、做好各种票证的领取、发放、结算及管理工作,指导本所人员正确使用票证。

  五、按照现金管理制度,做好本所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以及现金记帐和银行存款记帐工作。

  六、按规定收取、保管、上缴各项工商规费,移交罚没款物。

  七、保管、使用所负责人印章、财务专用印章、现金和支票。

  八、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九、编制工商分局基础建设的预、决算初步方案,供所领导和上级工商局决策参考。

  十、完成上级工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节 文档内勤员工作职责

  一、在分局长、副分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做好本分局日常行政事务和文秘工作,协助所领导搞好内外协调。

  三、负责本所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实施争先创优活动。

  四、做好文件资料的登记、传阅、归档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报表、文档及有关业务资料的管理。

  五、负责工商所用印及印章管理,做好所内安全、保密工作。

  六、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及接待工作。

  七、负责管理本所固定资产及办公设施,负责办公用品购买、分发及保管,管理好食堂。

  八、负责督促检查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九、开展综合调查研究,为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完成所长、副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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