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我是10年6月毕业的,实习的时候和一家公司签了就业协议,但后来等我毕业的时候辞职了,毕业后我拿到了报道证,可以去教育局提档案吗,如果放到人才市场的话,不要用到协议吧?听说这还影响我的干部身份,好像见习期一定得到和你签协议的那家公司完成?那这个怎么办啊,我不可能到回去他那里做吧,这也不现实啊!听说还影响职称,这不是更麻烦了吗,这个该如何解决啊,忘知情人士给个详细的答复啊!!!谢谢啦 !
问题2:毕业的 时候什么都懂,在学校拿到户口迁移证后。看到有期限 我就往家里转了,回了原籍,现在搞得一个非农业家庭的农村户口,以后要是找到工作了的话,还能很好的转出去吗?
希望知情人士能够针对我的问题给我详细的答复啊!不胜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