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六款

如题所述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意思是:
1、年利率24%以内是绝对合法有效的。
2、年利率24%--36%之间的利率,属于缓冲区,属于私法的范畴。虽然法律规定不违法,但也不合法,法律不会明确支持。如果双方当事人私下约定,并且已经履行完毕,法律也不反对,就是说是合法的。
3、如果双方将纠纷提交法院处理,法院就不会支持24%以上的利率。如果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返还已经支付的超过36%以上的利息,法院就会判决出借人返还。如果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返还24%--36%之间的利息,法院不会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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