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找工作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实习协议,协议要求缴纳名为实习期食宿费的押金并表明不满实习期离职则不退

大学生找工作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实习协议,协议要求缴纳名为实习期食宿费的押金并表明不满实习期离职则不退还押金,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签订了实习协议,协议要求缴纳名为实习期食宿费的押金并表明不满实习期离职则不退的协议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实后,将责令公司限期退还,并会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三)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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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08
你若签了便有法律效应。追问

但是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允许出现收取押金及类似押金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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