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拒绝。
车主平时交纳这税那费,相当于已经为路边停车预先埋了单,当临时占用道路资源时,便不应该重复交费,如果要收费可以拒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条,只是明确政府施画临时停车位,并没有赋予任何人可以对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的权利,公共道路是公共资源为全民所有,道路的修建维修维护我们买车缴税了,每年交养路费了,烧的油里面也交了燃油税了。所以说马路停车收费不合理也不合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参考资料:道路交通安全法_百度百科
在城市中生活的人都知道,市区的土地可谓是寸土寸金,每天交通繁忙的地段停车位更是供不应求,如果在这些地方经营停车场,也将会有一笔不小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