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帐务处理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在一家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40万元,期限6个月,银行给我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60万元,我公司又将银行承兑汇票付给其他公司(其中20万元作为我公司信誉贷款,产品到期归还20万元本金),请问,这种帐务处理该怎么做?谢谢

一、当企业是上市公司时,适用一般会计准则
(1)购买理财产品时:
借:投资收益(购买时手续费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
(2)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做相反分录
赎回并产生收益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在贷方)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或在借方)
二、如果企业是小微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1)购买理财产品时: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赎回并产生收益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如果低于成本价的话,投资收益可能在借方)
短期投资。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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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6
一、购买理财产品时账务处理 1、购买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40 贷:银行存款40 2、确认收益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返还本金、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含利息)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40 应收利息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 1、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 借: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60 贷:银行存款——XX银行40 短期借款——XX银行20 2、支付其他公司银行承兑汇票 借:库存商品(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60 贷:应付票据 60 3、支付银行信用贷款 借:短期借款——XX银行20 贷:银行存款——XX银行20 4、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时 (1)直接解付时: 借:应付票据60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60 (2)先转入单位基本户再解付时: 借:银行存款——XX银行60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60 借:应付票据60 贷:银行存款——XX银行6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