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闽清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闽清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记录于 2016.05.20
一.需准备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3.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复印件1份【户主(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那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5.男女双方单人照片各2张(红底、1寸);【用于粘贴在体检的表格上,未见必须红底其它底色应该也行,最好是近照(未见要求),总之1寸证件照即可,其余细节自己考虑是否需红底、近照等】
6.男女合照照片3张(红底、2寸);【用于粘贴在结婚证上;个人建议要红底,毕竟是结婚证,红色的喜庆;拍照时候男的坐左边,女的坐右边,所谓的男左女右吧,看照片时女的在左边,男的在右边】

二.闽清民政局地址
原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43号 【已搬迁】
现地址:闽清县医院住院部大楼马路对面,在路口有个竖放的牌子,写有“民政局”3个红色大字

  
  结婚登记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时限与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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