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的绿卡配偶三年中要求怎样在美居住多久可以申请公民入籍?
我丈夫是美国公民。我在2010年3月24日得到了美国永久居住绿卡。我知道从今年3月24日起的今后三年中,我需要居住在美国总共超过一年半时间可以要求入美国籍?但是我不明确这超过1年半时间是以三年计总共在美居住时间超过一年半?或是以每年平均在美居住时间超过半年?哪位高手能告诉我这答案。谢谢。
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必须在连续保持三年的婚姻生活之后(与美国公民结婚的一方必须在已取得永久居留权之后,连续保持三年的婚姻生活),夫妻双方才能一同向公民与移民服务局提出入籍的申请。
美国有关法律规定,与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公民,因结婚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证后,应在符合申请美国公民条件时,尽快申请入籍,以便早日成为美国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国公民的权利。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持续三年以上的婚姻关系。
扩展资料
美国国籍享有权利
1、能以美国公民身份为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
2、可以在各方面享受美国公民的待遇,如医疗保险、各类补助金、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3、由于美国与世界很多国家有互免签证的协议,享受免签证待遇,省去签证费和很多程序上的繁琐,去其他国家旅游、探亲、商务将更加方便快;
4、在美国或在外国居住、旅行时,受美国使领馆保护。万一政局不稳或发生重大灾害时,美国公民可以在美国政府的保护之下离境回国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