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第一申请人与第二申请人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专利第一申请人和第二申请人,单就专利权而言,两者是没有区别的。虽然在署名时,第一申请人在第二申请人前面,但却没有先后之别。即:

  1、专利第一申请人和第二申请人都享有相同的专利使用权。

  2、申请的时候,专利受理书上只会显示第一申请人名称,下证书后,证书上会有所有申请人的名称。

  3、全部申请人对该专利,可以协商共同使用,也可以单独自己使用,但专利的使用费用,应该由全部申请人所有。

  专利申请授权后,申请人会成为专利权人,第一申请人为第一专利权人,依次类推。第一专利权人负有缴纳年费义务。我国专利法规定,权利人需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若无约定,认定为共有。而第一专利权人一般是是指定的专利局文件收取人,并没有其他特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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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3
专利第一申请人与第二申请人的区别如下:
1、署名位置不同
专利第一申请人在第二申请人的前面,排名靠前的对专利的贡献比较高,虽然专利法中要求专利发明人可以有多个,其位置排名也没有什么先后之分,但是位置不同在评职加分时发挥的价值是不同的;
2、评职加分不同
有很多单位在职称评审时可以提交关于专利的相关的材料,符合单位的要求就能获得相应的加分,但是署名的位置不同加分也是不同的,排名越靠前,在评职的时候加分就会多一些,因此专利第一申请人比第二申请人加分多;
3、署名难度
排名靠前的对专利的贡献度大,因此专利第一申请人和第二申请人相比难度要大一些;
4、署名费用
专利第一申请人贡献大获得的价值也大 ,因此承担的费用也要多一些,专利第一发明人和专利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2个回答  2017-06-21
相对于专利的权属问题,两者是没有区别的。
1、第一申请人和第二申请人都享有相同的专利的使用权
2、申请的时候专利受理书上只会显示第一申请人的名称,下证书后,证书上会有所有申请人的名称
3、全部申请人对该专利,可以协商共同使用,也可以单独自己使用,但专利的使用费用,应该由全部申请人所有。
第3个回答  2013-11-02
第一申请人和第二申请人的权利是一样的。在办理申请过程中,申请文件上没有写明联系人的,专利局会以第一申请人作为联系人;如果第一申请人是外国人的,需按外国人递交的申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