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说,我们很珍惜彼此,很相爱!
1、他在家乡上班,工作很好,家里人希望我能嫁过去,但是我不喜欢去小城市,不想离开爸爸妈妈,就让他到我的城市,他也答应我会努力,但是我好担心他这是权宜之计,等我们感情更深了,他的事业做得更好了,就让我嫁到他那,怕他拿“爱情”来说事,好担心啊 ,大家帮我出出主意吧,父母不能让我嫁那里
2、他不和父母住一起,是继母,以后关系该怎么处理啊,他亲爸爸不像以前那么惦记他想他了
现在随着外出打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异地人员结婚的情况也变得比较普遍,为此很多当事人不知道该怎样办理相关手续,今天我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法律上关于内地人员异地的相关规定。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