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没有工资单,想辞职,老板要是不给工资和押金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上班没签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并且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押金或者保证金,工资不退押金和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追问

我干了两个月,根本就是跟说的不一样,下班要一个小时,我应聘收银,还让我调凉皮还让我煮麻辣烫,我一个人看店,工资还是那么点钱,但是也没有工资条什么的,我也不知道怎么证明

追答

您好,主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一切证据都可以 ,比如证人证言,录音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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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09
1、先和老板谈离职时,在谈话中尽量谈及自己的工资状况,以及押金问题该怎么办,暗地里从谈话开始就录音,这就是劳动者收集证据。
2、收集如工作服、打卡记录、厂牌等等能够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然后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要申请仲裁用人单位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工龄工资的赔偿金。
4、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到不满一年,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且,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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