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法院快递给我的起诉状副本弄丢了,要紧吗?

我把法院快递给我的起诉状副本弄丢了,要紧吗?
我起诉书的副本看过了,当然要应诉,但是怕到时候开庭的时候法官问我要我拿不出,法官对我的印象不好,影响最后的结果,我想知道,起诉书副本开庭的时候会问我要回去吗?

没关系,到法院找到主办法官或书记官再复印一份就行了。当然,如果你不想应诉就不要紧。但不应诉法院会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那你就输定了。当然,应不应诉都必输无疑的案子也可以不去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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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8
一二楼白痴,我告诉你,你就是把起诉书副本当着法官的面撕了,都没问题.起诉书副本只是让你明白原告诉你的请求与理由.开庭时你可以告知审判员,你口头答辩,书记员记入笔录.开庭时没人向你要副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29
如果你要应诉的话,这当然要紧,如果你根本就没想要应诉,当然谈不上要紧。
补充:没关系的.只要你知道原告起诉你的事实和理由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5-10-09
  1、起诉书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文书,其内容就是当事人的犯罪事实讲讲,建议法院判刑。
  2、把起诉书送达给当事人,就是让当事人有个准备,做好为自己辩护的工作。当事人应该仔细把起诉书看看,看上面说的与实际是否符合,想法为自己不被判刑,或者尽量轻判,寻找理由。
  3、起诉书丢了,只会对自己阅读带来不便。想要的话,可以到法院再复印一份。
第4个回答  2010-08-28
起诉状副本主要是告诉你有人起诉你了,其起诉的事实和理由都在诉状里,同时还告知你有应诉答辩权及反诉权。这些都是你的权利,你不行使,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和判决,你答辩不答辩,反诉不反诉,甚至你故意将起诉状丢了或者销毁,权利都在你手中。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起诉状你看过了,只要你知道起诉说了你什么,向法院提出了什么要求,你在审理前,做好相应的证据收集,直接在法庭开庭时应诉也不迟。法院对你丢失了起诉状的行为并不追究你任何法律责任,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