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公共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
3、地域建筑研究与创作
4、城市设计与城市景观
5、建筑生态与智能设计
6、建筑策划理论与方法
学习年限:2.5年(建筑学5年制本科毕业);
3年(以上情况除外)
指导组成员:
本校:刘塨、关瑞明、李甫君、王治君、陈力、冉茂宇、申晓辉、彭晋媛、郑志、陈晓向
外聘:曹亮功、高力峰、曹伟
培养目标:
通过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掌握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及其研究方向的专门知识,运用文献阅读、资料收集和实地调研等多种方法,熟悉该学科方向的国内外学术动态,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能力和建筑创新能力。成为政治思想好,业务基础扎实,在所学研究方向领域具有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培养的主要内容(含方式、方法、要求、教学实践、论文工作安排):
一、培养的方式与方法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以导师为主、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小组协助导师确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实施,指导小组成员由学科方向确定。
教师采用课堂讲授、专题讨论和学生报告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并安排适当的时间让学生到校外进行实地调研与设计实践,在整个过程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意引导学生用所学的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具备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要求
按学校的有关要求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三、教学实践
研究生自入学的第二学年始至少一个单元时间参加教学实践。具体的教学安排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确定。所须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36学时。
四、学位论文
研究生必须在第二学期内确定研究方向,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经所在指导小组讨论认为计划可行者,方可正式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并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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